全体合作单位告知书
尊敬的各合作商:
感谢合作商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与信任。为了维护领鞅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的品牌形象,更好地维护与各方合作关系,避免合作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分歧,现我公司向各合作商告知如下:
1、领鞅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系唯一合法的主体,领鞅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从未设置任何分支机构或在其他地方注册含“领鞅”字号的企业,除领鞅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外含“领鞅”字号的公司均与我公司无关,请各合作商认准合作企业。
2、领鞅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具有严格的内控合规管理要求,从未授权任何人员或任何企业以我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合作,我公司全部商务合作及合作往来函件均需加盖我公司印章后方可进行,若有我公司销售(或对接)人员口头向合作商承诺的,请合作商及时函告我公司,我公司将严肃处理,并积极维护合作商的合法权益。
3、领鞅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全部知识产权归属于我公司,我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人和/或任何企业使用含我公司知识产权的任何产品,任何非以我公司名义对外销售我公司产品的行为均涉嫌侵犯我公司既有权利,任何侵权行为我公司均将依法维权。
4、我公司因人员的变动,原公司对接人员卢*娜、陈*铮、黄*、何*盛、张*海等人已分别于2023年2月、3月、4月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告知人:领鞅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9日